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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你 :“2016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开始推选了!

2016-12-09 中国交通报 中国交通报


  日前,交通运输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通知,联合开展“2016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选宣传活动。此次推选宣传活动由交通运输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主办,中国交通报社、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共同承办。


推选范围涵盖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基层干部职工,个人或集体均可以参加。参选人物的先进事迹原则上应发生在2016年度或在2016年度被媒体和舆论广泛关注,在行业内外有良好影响,有感人故事,有挖掘价值,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了表率作用。


推选宣传活动从2016年12月开始,至2017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分别是:


推荐候选人物(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

确定年度人物(2017年3月1日至3月18日)

推选十大年度人物(2017年3月19日至3月31日)

学习宣传年度人物(2017年4月)


届时,交通运输部将联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全行业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感动交通年度人物先进事迹的活动。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推荐的候选人物材料汇总至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局、委),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部管国家局、部直属单位、交通行业学会协会、中央交通运输企业推荐的候选人物材料可直接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发动,广泛遴选,按照推选宣传的标准确定候选人,填写“2016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荐表”(http://zizhan.mot.gov.cn/zfxxgk/bnssj/zcyjs/201612/P020161209285497805620.doc 搜索链接可下载),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单位要提供纸质打印材料的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组委会办公室。相关文字、图片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此次推选活动的截止时间是2017年3月31日,将通过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工人日报》、中工网,《中国交通报》及微博、微信、中国交通新闻网等中央媒体及行业媒体,集中宣传展示50名“2016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事迹,组织网络投票,并经专家评议,推选出“2016年十大感动交通年度人物”。






附通知全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开展“2016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上海市建交委,有关省市交通(海员)工会,有关中央交通运输企业、工会,部管各社团,部属各单位:


  为在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深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新时期交通运输干部职工精神风貌,提升软实力,树立好形象,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2016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铁路精神、公路水路精神、民航精神、邮政精神,学习宣传“两路”精神,展现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弘扬交通精神,提升行业软实力。系统发掘宣传行业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充分体现行业干部职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推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当好发展先行官,积极服务国家“三大战略”、扶贫脱贫攻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精神风貌,讲好交通故事,树立行业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



  本次推选宣传活动由交通运输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主办,中国交通报社、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共同承办。


  成立由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领导为主任,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等单位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推选宣传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负责组织、推选、宣传等工作,具体由中国交通报社、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实施。



三、推选标准和范围



  (一)推选标准。


  参选人物的先进事迹原则上应发生在2016年度或在2016年度被媒体和舆论广泛关注,在行业内外有良好影响,有感人故事,有挖掘价值,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了表率作用。参选人物应具备如下品质:


  一是典型性。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艰苦奋斗、拼搏进取的优良传统,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业绩,体现了新时期铁路精神、公路水路精神、民航精神、邮政精神,弘扬了“两路”精神、铺路石精神、救捞精神、灯塔精神等交通运输系统的精神光芒。


  二是时代性。勤于思考,锐意创新,为推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作出了重大贡献。


  三是引领性。恪尽职守、敬业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展现了新时期交通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精神风貌,感动、带动了身边的群众。


  (二)推选范围。


  推选活动面向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基层干部职工,个人或集体均可以参加。


  (三)推选方式。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推荐的候选人物材料汇总至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局、委),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部管国家局、部直属单位、交通行业学会协会、中央交通运输企业推荐的候选人物材料可直接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四、活动时间



  推选宣传活动从2016年12月开始,至2017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推荐候选人物。


  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发动,广泛遴选,按照推选宣传的标准确定候选人,填写“2016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荐表”(http://zizhan.mot.gov.cn/zfxxgk/bnssj/zcyjs/201612/P020161209285497805620.doc 搜索链接可下载),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单位要提供纸质打印材料的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组委会办公室。相关文字、图片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确定年度人物。


  2017年3月1日至3月18日,组织行业内外专家从各单位推荐人选中,推选出50名“2016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


  (三)推选十大年度人物。


  2017年3月19日至3月31日,通过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工人日报》、中工网,《中国交通报》及微博、微信、中国交通新闻网等中央媒体及行业媒体,集中宣传展示50名“2016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事迹,组织网络投票,并经专家评议,推选出“2016年十大感动交通年度人物”。


  (四)学习宣传年度人物。


  2017年4月,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审定“2016年十大感动交通年度人物”“2016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2016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选宣传活动最佳组织贡献奖”等名单,印发正式文件。举办视频总结会,在全行业广泛学习宣传感动交通年度人物先进事迹。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站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好交通故事,传播交通好声音的高度,充分认识推选宣传活动对提升行业软实力、树立交通好形象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明确专门负责同志,健全工作机制,提供工作保障。


  创新手段,广泛发动。要充分发掘宣传身边的感动,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感动职工、感动行业、感动社会,汇聚强大的正能量。充分运用报刊台网等媒体及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做好组织发动,把推选宣传活动作为宣传展示交通运输良好形象的重要契机。


  依法合规,扩大影响。要秉承公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严格遵守推选的标准和流程,确保推选活动的权威性,提升行业先进典型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关爱力度,解决实际困难,创造良好条件,让新模范继承好传统,让老典型焕发新光彩。



六、联系方式



  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联系人:马国栋,010-65293458;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联系人:谢观宇,010-68591455


  中国交通报社联系人:杨烨,010-65299688


  杨臻,010-65299678、13466792283


  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10-65299678、65293437;传真:010-65299678;电子邮箱:153720431@qq.com;


  资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安华西里三区13号楼中国交通报社,邮编:100013;请注明“2016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选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收。”



交通运输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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